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》有关水资源管理的要求,为实现城镇污、废水资源化,节约用水,治理污染,保护环境,促进废污水的循环利用,依据《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》(SL1-2002) ,特制定本标准。
本规范由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、重庆市水利局共同编制。标准编制广泛收集了国
内外现有的法规和标准,认真总结我国再生水回用的科研成果和实践经验,并在广泛征求修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。
本标准共8章,主要内容包括:
——总则
——引用标准
——再生水标准分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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