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根据国务院印发的《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》要求,为加快解决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,消除水源地环境安全隐患,确保人民饮水安全,现将我市地表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排查环境问题清单及4月进展进行公告,请社会各界进行监督。
水源地名称
序号
问题具体情况
具体整治措施
计划完成整治时间
乌拉泊水源地
1
一级区内有达坂城乌拉泊辖区的绿园公司基本农田耕地1500亩
属于保护区划分前已存在的基本农田,按照国家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(HJ 773-2015)》要求,调整农业投入结构,严格控制并减少区域内化肥、农药使用,并逐步退出。
2018年底
2
一级区内有居民约45户200余人
按照原搬迁安置方案继续推进搬迁;在搬迁完成之前,采取措施做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,运往城市垃圾场处置,生活污水经收集后引到保护区外处理排放。
2018年底
3
一级区内有G30高速、103省道交通穿越
属原有道路,进一步做好路段应急防护设施检查维护工作,确保设施的完好;加强运输危险化学品过往车辆检查,有效防范运输过程中的突发污染事件,降低危化品交通运输风险。建设并完善应急处置设施。
2018年底
4
一级区内乌拉泊村委会办公室、乌拉泊清真寺尚未拆除
完成拆除工作。
2018年8月
5
二级区内涉及达坂城区绿源公司8000亩,乌鲁木齐县3170亩共计11170亩农田。
实施科学种植,严格控制农药化肥使用量,增加有机肥使用,推广生物防治,减少化肥农药对水源地面源污染。
2018年10月
6
二级区内乌鲁木齐县93户约372人,达坂城新化片区的兴睦社区775人污水未收集。
按照二级保护区环境整治要求,建设生活污水收集管网接入市政排水管网,垃圾集中收集后运往城市垃圾场处置。
2018年底
7
二级区内兰新铁路、G30高速、312国道、103省道、216国道、乌板乌水县道、东绕城高速、高铁交通穿越
属原有道路,进一步做好路段应急防护设施检查维护工作,确保设施的完好;加强国道216线、G30改扩建施工单位的管理,严格落实环评各项要求和措施,确保施工期水源保护区水质不受影响;加强运输危险化学品过往车辆检查,有效防范运输过程中的突发污染事件,降低危化品交通运输风险。并完善应急处置设施。
2018年底
8
二级区内乌鲁木齐第一矫治局、市公安局车辆驾考中心污水垃圾问题
加强监管,完善现有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;采取措施做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外运处置工作。
2018年底
9
二级区内有10家小餐饮污水未纳管,随意排放。
关闭10家小餐饮
2018年底
红雁池水源地
10
一级区内有天山区老吴人家农家乐
关闭农家乐。
2018年底
11
二级区内新疆广电局节目传输中心904台污水未纳管
建设生活污水收集管网统一收集排入市政管网,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运往城市垃圾场处置。
2018年底
12
二级区内位于红雁池电厂入口有新疆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公司平房区(约31户、100余人)污水未纳管
建设完善区域生活污水收集管网,统一收集纳入市政管网,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运往城市垃圾场处置。
2018年底
13
二级区内高铁、燕儿窝路、雁池路交通穿越
属原有道路,结合雁池路的改造完善应急设施,继续落实进入市区燕儿窝路大车全天限行措施。
2018年底
截止2018年4月,乌鲁木齐市制定了《乌鲁木齐市地表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》,为确保整治任务按期完成,征求相关区县及部门意见进行修订,并督促区县部门按照排查清单制定“一源一策”整治方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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